46名曲棍球白人队员拒绝与警方合作(其实根本没人拒绝)。
到了1987年,有反对派站出来,当时政府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镇压,另外一个就是谈判。法制现代化,基本上是法制西方化的过程。
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讲的法治最初是在西方出现的,不是中国法家传统的法治。日本曾对韩国和台湾进行长期的殖民统治,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两个地方的法制现代化。新加坡、马来西亚和缅甸都是英国的殖民地,菲律宾是美国的殖民地。就在今年8月份,缅甸联邦议会通过决议,成立宪法评估联合委员会,预备修宪。迈向法治便是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美国在统治菲律宾时代,已经公开说,希望培养菲律宾人民走向独立,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南风窗》:东亚地区的法治水平整体上比东南亚国家要好,东南亚国家中,新加坡的法治水平是最好的,是不是说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地区反而更容易实现和发展法治?陈弘毅:这至少证明儒家文化不是同西方的法治传统有一些很大的冲突,儒家作为一个基本的文化传统,像西方的基督教传统一样,重视和尊重人的尊严,这是法治的一个最基本的价值理念,因此不能说我们是儒家文化就不可能实现法治。天下为公之公实为由朕把持的国家——无所不包的天下 的家都归属 于朕家。
我们还可以在孙中山的三民主主义 论中找到他认为马克思的学说是颠倒因果本源不清的论断(《孙中山著,三民主义》,中国长安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所以,严格地说,传统中国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只存在于县以上的政府机构,县以下的乡村则处于高度分散的无组织状态。自马略和苏拉以后,当局从未想过在帝国事务上让公民们发表意见。其实呢,中国历史上,土地公有还是私有(民有)一直处于拉锯的状态。
全书漏掉了——大一统的国家是一个强大与弱小的矛盾的自我同一体这一真正的中国特色。不受阶级和财产限制,在科举基础上建立的官员升迁系統,体现了中国社会的流动性和开放性,对维系中国的中央集权官僚制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是一条保守而非激进的革命道路。儒家的王道、 法家的霸道、 道家的天道、 墨家的帝道 等统统围绕着国家(皇帝)而规范 中国人。沿着这个思路前进,既可以找到东方中国的五百年的春秋战国 的诸子百家以及西方的另一场五百年的春秋战国 (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丶启蒙运动等)的合理内核与历史局限,也可以找到人类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国家 丶社会 丶 与人 的合理内核与历史局限。民有制,说到底,就是家有制。
1949年以后,1950-1952年实行土改时,县以下的乡村还是处于高度的自组织状态。若干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定居在一起组成村庄。西欧庄园这一特点,马克思曾称为一袋马玲薯型社会。对于西方文明而言,对人 的形成,除基督教以外,也许再没有其他更为持久,更为巨大的影响因素了。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历史突破与进步。在中国,自公元前3世纪起走上专制一尊中央集权制二千余年的历史中,虽然有过三国五代十国等的动乱混战分裂而造成的国家、社会、人生的冲突与危机,但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的糢糊的边界一直没有被撕开。
然而拆除历史上人们无法看清的也难以抗拒的划分高贵与卑贱的天然屏障之后,可以看清的那个无所不包的天下 是万万人之上的朕的天下。孔子毕生精力为吾其为东周乎。
在这种结构中,领地是实体,它拥有独立的经济、政治、法律、和军事权力,而王权十分软弱,而且经常导致国王和领主之间经常性的矛盾和战争。传统中国的比较优势 可简洁地表达为:在县以下的乡村高度的自组织基础上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举一例子,中世纪的欧洲,人类不皈依就惩罚在耶稣脚下,这时,正是佛教在中国最辉煌 的历史时期。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結合,男耕女织,以织助耕。这种天命神论之所以有生长的沃土,是因为东方中国是带着氏族纽结进入文明时代 时代的。所以究竟应不应以民主化为真理目标,都应该成为问题。
从而为天命神论堆积了深厚的土壤。据此,我们可以把传统中国的政治架构简洁地表达如下:——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
因为西方拿破仑的子孙们包括俄国及后来居上的日本在内,一边向世人宣示着东方中国国民的劣根性,用达尔文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的丛林原则驱逐中华民族。从这一角度看,共和国的历史就是一部顺着历史大惯性最终走向以国家(党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的政治架构的历史,也是一部社会国家主义的历史。
在中国,固然不存在社会所有 、个人所有 的问题,但一直存在着国家所有 与民间所有 的矛盾。③个性并非就一定需要改变的。
——把西周的制度传播到东周来。国家与社会是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在人类历史中,东方中国与西方具有一种同异相承续相错综相呼应的节奏。从宏观层面看,结构性的重大缺陷应该是: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以及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的公有制。
笫二点,以游收民族为中介的东西方相互作用,对于东方中国的基本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并没有发生重大影响,包括后来的元与清时期。20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 取代村庄单元社会成为国家化的社会单元或直接是国家的政治单元,也就是说现代中央政权以人民公社( 乡)为单元,而人民公社( 乡)直管村,村不可能自治。
即使对于家庭范围內那些本是独立存在的人、事、物,也往往冠之以家 字,如,家父、家母、家财、家业、家珍、家信、家丑等。但春秋战国时代对东方中国历史来说,只能是一个转折点。
真正的关键因素似乎应该是:①欧洲人是个讲究个人主义个人主见主义的群体。在学术界大都同意传统中国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具有一定的理性色彩,分歧在于传统中国的中央集权官僚制本身的结构性的重大缺陷因素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吴思先生的基于潜规则与血酬定律的对帝国与农民的关系作了解释,这是一个新思路,不过吴思先生还是把县以下的乡村的小农看作一盘散沙。在民间, 最小的社会构成要素是家(家族)而不是个人。但影响了东方中国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最终走向大一统, 而这个大一统 又是一个强大与弱小的矛盾的自我同一体。张木生先生的《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的序言中,说到中国历史有两大特色,其一,是国家大一统。
一个中华帝国终究走向衰落。之后添加了美、德、意三国。
因为1980年代的党政分开丶新闻自由丶结社自由丶代表竞选等已经触动到中枢神经。所以,在我看来,宪政在中国不是摆脫危机的最佳选择(我们已经失掉最佳选择的历史时机),但却是别无选择的选择。
那么,传统中国的政治架构究竟是什么呢?在前面我写到,正是西方文明的精神源泉的古希腊轻视人, 为后来的基督教造就了生长的沃土。曰耳曼人和哥特人入侵的作用,就是在马尔克( 地区性组织)和贵族大地产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封建化过程,演化出各种世袭的领地,形成西方的独特的领主制结构。